日前,保定市出台《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今后,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今年保定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5%。
方案要求,2020年起,超低能耗建筑用地面积应不少于当年建设供地面积总量的20%;中心城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他县(市)、白沟新城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城镇以老旧小区节能改造为重点的规模化绿色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公共建筑绿色改造和农村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整体水平;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新建民用建筑中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率达到60%以上。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低标准**进行建设。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高于绿色建筑,低标准**进行建设。
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新建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50%,涿州市、高碑店市、安国市和白沟新城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40%,其他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20%,并应首先建设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包括分期建设项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整体开发装配式特别是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广低层装配式建筑,引导农村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在有条件地区发展建设现代木结构建筑。
大力倡导住宅全装修。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逐步提高全装修比例。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实现全装修交付;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装配化装修,推行菜单式装修方式,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倡导应用干式工法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装配化装修技术和产品。
积极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建立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机制,对保定市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调查,构建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项目库,为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提供坚实基础;健全保定市公共建筑节能运行、节能绿色改造政策标准体系,出台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财政激励政策,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建筑绿色改造,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结合清洁取暖热源侧改造,鼓励各地开展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进农村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工作,改善农民生活质量。